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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联盟,影视播放行业如果被垄断

cf排位号 susu 2023-04-30 20:20 95 次浏览 0个评论
CF笑脸号

ace联盟,影视播放行业如果被垄断?

影视播放行业如果被垄断,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现在不知道,看看 70 年前好莱坞怎么做的吧!

什么是垄断?制片公司和院线联合在一起就是垄断了么?这个事情的边界其实从来都不清楚:早在 70 年前,好莱坞也经历了对这些问题的长久争论:来自独立制片公司、独立院线对同时拥有制片和院线的电影巨头垄断行为的控诉,最终促使美国政府颁布了著名的 " 派拉蒙法案 ":严令禁止了制片与选线的垂直整合,好莱坞巨头的辉煌垄断生涯也就此暂时告一段落。

本文通过梳理派拉蒙法案的起因、发展和结局,带你了解这宗对好莱坞电影产业产生了深远影响的事件,但并不会给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带来参考——我们都知道原因。

" 第一次 " 派拉蒙案起因:" 打包销售 " 强买强卖

事情最早发生在 1921 年 8 月 30 日,当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控诉文件,指控名人-拉斯基公司(Famous Player-Lasky Corporation)强买强卖:即以 " 打包销售 " 的形式将放映商并不想要购买的影片强卖给人家。

尽管当时案件的重点是在于对 " 打包销售 " 的调查,却也不可避免地将大型电影公司对影院的所有权推上了风口浪尖——控诉中同时也指控名人-拉斯基公司利用影院兼并来威胁放映商购买并排映派拉蒙公司(注:派拉蒙公司于 1916 年被名人公司和拉斯基公司联合收购,并作为新公司发行业务的经营者被保留下来)代理发行的影片。

一位在纽约独立经营影院的管理人控诉了名人-拉斯基的掠夺性战略:在一次影片拷贝的交易中,这位独立经营者拒绝了派拉蒙提出的一份为期五年的打包销售协议。随后不久,派拉蒙就该独立影院所在地的街对面修建了一家影院,并通过打价格战的方式轻松击垮了这家独立影院。

这里就可以看出,垂直结构的大型电影公司,在同时拥有制作部门与院线的情况下,在垄断电影市场是有着巨大的天然优势的。然而,大公司有大公司的生存方式,独立公司也不甘坐以待毙。

因此,在搜集了超过 17,000 页的证词和 15,000 页的文字证物之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 1927 年正式将上述的 " 打包销售 " 行为宣判为 " 一次彻头彻尾的不平等交易 "。

这件史称 " 联邦贸易委员会与名人-拉斯基等公司的对决 " 的案件印发了对 " 打包销售 " 的禁令,这一禁令于 1927 年 7 月 9 日正式生效。而财大气粗的名人-拉斯基公司面对这一判决,则选择了拖延。在两次获得延长期后,1928 年 4 月,名人-拉斯基公司终于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了报告,然而当时实力雄厚的电影巨头在报告中傲慢地否认一切指控,甚至不承认其控股的派拉蒙公司有打包销售的行为。

这份报告激怒了联邦调查委员会,他们拒绝接受这份报告,并宣布将通过国家的反托拉斯诉讼来强制执行对 " 打包销售 " 的禁令。

美国电影制作与放映协会(简称 MPPDA)

随着调查的深入," 战火 " 很快蔓延到了整个好莱坞。

1930 年,美国司法部将美国电影制作与放映协会(Motion Picture Producers and Distributors of America,以下简称 MPPDA)的 10 个成员——包括派拉蒙-名人-拉斯基公司(Paramount - Famous - Lasky Corporation)、米高梅发行(Metro- Goldwyn - Mayer Distributing Corporation)、环球电影贸易公司(Universal Film Exchanges Inc.)、福克斯(Fox Film Corporation)等——一齐告上法庭,指控这 10 家电影公司垄断了美国国内 98% 的电影发行业务。

1929 年 10 月,纽约州的联邦地方法院判决并没有批准司法部对 " 打包销售 " 行为的整改要求。结果一出,司法部和好莱坞都不满判决,同时上诉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1930 年 11 月,美国最高法院终于宣布,好莱坞的 10 家发行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

本以为最高法院的判决会终结这种强买强卖,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 大萧条 " 赶在判决执行之前到来了。

" 大萧条 " 推迟了 " 世纪判决 " 的执行:罗斯福政府叫停反垄断禁令

1929 年,美国开始了发展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之一。受 " 大萧条 " 影响,好莱坞的制片厂们遭受到了财政上的巨大损失。当时执政的罗斯福政府认识到,在这样一个非常的时期,打压一个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无论对经济还是国民的士气都是很大的打击。好莱坞借此机会寻求庇护—— 1933 年,MPPDA 与罗斯福政府达成一项协议,成为了《国家工业复兴法》的受益者。

政府同意撤销最高法院的禁令并叫停反垄断案件的审判,作为交换,好莱坞的制片厂们必须在劳动工会组织中保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国家工业复兴法》甚至允许 MPPDA 自行起草行业法规,等于给了打包销售一个官方许可。

直到 1935 年最高法院宣判《国家工业复兴法》违宪,好莱坞的制片厂们才失去了政府的保护。

在这几年中,好莱坞不仅成功地拖延了反垄断案件的负面影响,还变本加厉地从独立放映商和制片人那里攫取了更多的利益。

烽烟再起:" 八大 " 面临重新指控

好莱坞很早就意识到,罗斯福政府的庇护只是暂时性的,一旦经济形势好转,《国家工业复兴法》失效,余怒未消的联邦贸易委员会必定会卷土重来。因此,从 20 世纪 30 年代中期开始,好莱坞的大制片厂们开始有计划地增加超级大片的产量,寄希望于影片质量的整体提高能够尽可能缓和政府的反垄断情绪。

然而事与愿违,几年下来,好莱坞并没能产出几部票房、口碑双丰收的 " 盛世影片 ",原本安抚政府情绪的计划看上去岌岌可危。

1938 年,观众和媒体对于影片质量的不满情绪将好莱坞包围,在第一季度结束时,好莱坞的八大电影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47%,愁云惨淡。

八大电影公司的低迷给了政府 " 可乘之机 "。1938 年 7 月 20 日,美国司法部提出了对好莱坞寡头垄断的指控,被告包括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注:指当时好莱坞的 8 家电影企业,包括拥有影院的 " 五大 " ——派拉蒙、米高梅、华纳兄弟、20 世纪福克斯、雷电华和不拥有影院的 " 三小 " ——环球、哥伦比亚、联艺)、25 家它们的附属公司以及在这些公司任职的 132 名决策人员,均以垄断中的限制交易罪名被起诉。

与 17 年前不同的是,这次好莱坞对指控早有预判。大约在司法部指控提出的一个月之前,制片厂们就联合建立了一个由电影制片人组成的行业调解委员会,为这场诉讼做准备。

因此,就在司法部提交控诉文件的同一天,MPPDA 发布了一份声明。与第一次的傲慢无理不同,这次好莱坞的反应要圆滑的多。在声明中 MPPDA 表示好莱坞乐于接受 " 司法的检验 ",熟悉好莱坞历史的人们都知道,这种诉讼将会持续数月甚至数年,这给了好莱坞缓冲的机会。

突如其来的谈判:垄断仍然存在

审判开始之前,美国司法部态度强硬,这是从多年与自大而又善于玩弄法律手段的好莱坞周旋的经验中总结出的。司法部表示:除非电影公司完全取消 " 打包交易 " 并对放弃对影院的控制权,否则他们不会与好莱坞进行和解。

派拉蒙案的审讯于 1940 年 6 月 3 日在纽约州的联邦法庭进行。出人意料的是,在预审仅仅过去两周之后,出于舆论压力的考虑,好莱坞的代表们选择寻求谈判。在被酷暑席卷的纽约,制片厂与司法部的谈判持续了数月。在夏季结束之时,双方律师达成协议的一部分细节被媒体披露。在报道中可以看到,与审讯开始之前的强硬态度不同,司法部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还是做出了让步,这其中就包括允许制片厂保留他们对院线的所有权,以此交换来的是制片厂同意进行有限制的打包销售。

具体条件为:

1. 短片不能和长片一同打包。

2. 打包销售的电影数量不能超过五部。

3. 预购前,买方将有权观看他们将要购买的电影。所有买家每两周派出代表参加一次特别展映会以决定是否购买这些电影。

4. 监督这些条款的执行的一个委员会将会成立。

如果制片厂遵从以上 4 点,那么司法部就将允许其进行打包销售,并撤销所有其他的反垄断诉讼。随后,派拉蒙案的审判就取消了。

协议一公开,好莱坞和司法部都宣称自己是判决的胜利方。尽管做出了妥协和让步,但毫无疑问的是,制片厂们在派拉蒙案的第一阶段得以全身而退。整个诉讼的焦点—— " 打包销售 " 虽然收到限制,但并未被完全取缔。同时," 五大 " 保留了其对院线的所有权,只要制片厂保证不再进行过去那种掠夺性的竞争,并确保不会在未得到联邦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院线的扩张,那么政府就不再要求他们出售旗下的影院。至此,派拉蒙案暂告一段落。

独立放映商的抗争:独立电影制作人协会成立

制片厂和政府之间达成的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但是美国电影行业的竞争状况,然而这一判决结果却引来了独立影院经营者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司法部应当与他们站在一边(事实也确实如此),因此对司法部做出的妥协表示抗议。

西北影院联盟(The Allied Theatre Owners of the Northwest)在明尼苏达提出一项议案,要求州政府宣布和解协议无效。这场好莱坞 " 五大 " 与明尼苏达放映商之间的对决以制片厂的胜利而告终。与此同时,在国会,来自西弗吉尼亚的参议员马修 · M · 尼利提出了反 " 打包销售 " 的议案,试图将一切打包销售行为都判为违法。

对于和解协议,独立制片人更是震怒——他们指责政府在反垄断行动上面反复无常。毕竟从结果上看,无论是打包销售还是产业链的垂直整合都未能在协定中得到解决。五部电影的打包相比起楚科尔全盛时代打包确实是个相当大的让步,但对于独立制片人而言,此类变化根本无足轻重——其实就连 " 双片制 " 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可容忍的,更别提在这项协定下,他们的电影必须和另外四部 B 级片打包在一起销售,这实际上和之前根本毫无区别。

种种对政府和大制片厂的不满直接促成了后来独立电影制作人协会(The Society of Independent Motion Picture Producers,以下简称 SIMPP)的诞生。

最终的判决:" 八大 " 辉煌垄断生涯落下帷幕

独立制片人的反垄断抗议给了美国政府巨大的压力。于是,1944 年政府正式重启派拉蒙案。案件的结果于 1946 年 1 月在纽约联邦法庭宣布:好莱坞的八大电影制片厂被判有罪,罪名是通过打包销售来进行限制交易,打包销售被禁止。但同时,判决并没有对垂直整合进行限制," 五大 " 的院线得到保留。

判决结果一出,依然是双方都不满意的节奏,于是官司闹到了最高法院。1948 年 5 月 4 日,最高法院作出了明显有利于独立电影人的建议判决——同意之前的法定裁决,认定制片厂们违反了反垄断法,并将派拉蒙案发回纽约联邦法院重审。

在经过三十多年的争议之后," 打包销售 " 终于在最高法院的判决之下,退出了历史舞台,从此以后影片必须单部销售。纽约地方法庭的判决为持续了三十年之久的打包销售与好莱坞大制片厂的垂直整合画上了句号。

雷电华是第一家服从判决的公司,承诺在一年内将院线业务给剥离出去,开创了大制片厂垂直分离的先河。其后雷电华变成了两家公司——雷电华影业和雷电华院线。制片人出身的霍华德 · 休斯自然选择留守影业,并将院线卖出。

随后,派拉蒙成为了第二家自愿屈从于院线分离条款的影业,并于 1949 年 2 月 25 日签订了同意判决书。然而尽管派拉蒙将其在美国本土的院线卖了出去,它依旧可以保留其在加拿大持有的 370 家影院以及其他海外院线。

五大巨头中的其余三家则依旧态度强硬,并表示将奋抗到底。在米高梅成立二十周年的庆典上,米高梅公开表示:"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努力积累公司的财富,我们将为保住他们全力以赴。" 米高梅向司法部提出:尽管最高法院宣布了打包销售属非法行为,垂直整合本身却一直是合法的。

二十世纪福克斯同样也为垂直整合进行争辩,想通过同意关闭臭名昭著的地方垄断影院来获取整条院线得到保留的机会。政府则将所有提议悉数驳回,并表示非常乐意在法庭上解决这一争纷——毕竟对于院线的垂直分离已基本上是板上钉钉了。

终于在距离起诉日期十一年又一个星期的 1949 年 7 月 25 日,随着联邦法庭最终判决的到来," 派拉蒙案 " 正式结束。

尾声:一个时代的终结

受派拉蒙法案的实施和电视媒体崛起的冲击,50 年代开始,电影开始走下坡路,这其中就包括当时好莱坞 " 五大 " 之一——雷电华的彻底关闭。在这萧条的一二十年中,学术界也开始出现各类文章,将矛头对准了政府力量对市场经济的介入。

1979 年,《哈佛法律评论》刊登的一则研究表明,政府禁止捆绑销售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市场效率的降低;1981 年,经济学者 Michael Conant 在分析了自 1949 年至 1979 年电影业各项经济数据后发表道,尽管派拉蒙法案为独立电影人创造了一个更为自由的商业空间,它实际上加剧了电影市场的不完全竞争程度。

这种情况直到 1980 年罗纳德 · 里根宣誓就职美国总统后,才得以改善。里根总统的任期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对垄断的态度最为开放的一段时间。从里根总统收拾行囊前往白宫开始,制片厂们逐渐重新获得了向放映市场垂直整合的许可——从 1981 年至 1989 年,美国总统罗纳德 · 里根采取了自由放任的经济措施,旧的反垄断法案开始逐步瓦解。

首先是联邦法官 Palmieri 准许了 Loew's 院线 ( 原米高梅旗下,派拉蒙案后拆分出 ) 自 1980 年发起的允许它重返电影制作与发行业的请求。一年后,哥伦比亚影业也发起了并购院线的申请——这次是购入 Walter Reade 院线 48% 的股份。

这几起并购案的结果是好莱坞出现了大规模的 " 垂直整合案 "。1986 年,派拉蒙案的被告之一华纳兄弟向法院申请完全解除其禁令,这样他们就可以吞并几家院线。虽然受理上诉的法院一开始只同意暂时解除禁令,但最终,它将完全撤销了原来案件中对华纳兄弟的判决,这样,华纳兄弟就毫无障碍地得以重返放映市场。直到这个时候,派拉蒙法案这一时代的产物,才彻底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结语:

派拉蒙法案的成因并不只在电影产业:从 1929 年首次爆发,到 1986 年最后终结,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法院基于法律的判断,经济、舆论、市场体制等等都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它——甚至,美国政府在派拉蒙法案上并不只是为了打击垄断,更重要的是控制好莱坞所掌握的话语权。在电视成为新的舆论战场后,派拉蒙法案也应时失效。

在电影行业,垄断不是一个容易判断的问题,也很难取得共识:不同的立场、环境、时代,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判断。作为消费者,我们会觉得一切侵犯观众利益的行为,都是应该被控制的,可是作为支撑电影产业的企业实体,谋求(或者故意不谋求)合法的利益,看起来也没有什么错。

ace联盟,影视播放行业如果被垄断

为什么CNdota和国外一线队伍差距越来越多啊?

从问题的角度来思考下,有可能你们会认为成绩不好就是差距大,没有冠军就是差距大,没有了之前的统治力就是差距大。其实不然,从目前的状态来看,中国DOTA职业战队与国外职业战队的差距没有多少,可以说是势均力敌,我们看到国外战队是大魔王,国外战队看我们何尝不是以大魔王对待的。

从强队数量来说,我们中国dota自成一个赛区,就足以说明我们的强大,国外战队都是好几个赛区,每个赛区能有一个强队,比如液体,OG,EG他们也就是在自己的赛区比较牛逼而已。我们也不能涨别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当然,国外战队在某些方面确实比中国战队强,比如在打法体系这些方面就很厉害,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会打什么,会玩什么,国外的强队,基本都会有几个绝活英雄,拿出来就很无解的那种,比赛中你想针对根本就针对不过来。反观中国战队在这方面的上就缺少了很多,老被玩家说战术体系落后,打法不够凶悍,比赛中畏手畏脚,这可能也是玩家觉得差距越来越大的一个原因吧。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现在中国战队会被国外战队赶上,再也没有之前的霸主气质了,这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地方。首先中国战队在最近几年看来,比赛中表现出来的打法与体系都很单一,没有过多的花哨东西,这也是中国战队的特点吧,打法稳重,不突出。国内战队都很会学习,某个阶段那个厉害了就选那个,然后在根据自己的特点去变化,在创造新阵容与套路方面欠缺,所以很难走到人的前面,但是也不知道落后很多。

总的来说,其实中国战队并没有落后国外战队多少,只是我们缺少创新的精神。

dota2小明鞭是谁?

小明鞭,ID:Faith_bian。是中国新生代的顶级三号位的代表性人物,也是去年DOTA2国际邀请赛夺冠的Wings成员之一,由于与DOTA2元老Faith(小明)的ID很像,所以被玩家们调侃,称之为小明鞭。

Faith_bian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还要追述的2014年的WPC,当时,正值巅峰的DK邀请了时年SPG的三名小将Faith_bian,跳刀跳刀,和JDH(蒋东昊,当时21岁)替补出战,在该场比赛中,三位年轻人发挥出色,帮助DK以2比0的比分战胜了当时东南亚的领军战队TITAN,彼时,Faith_bian只有16岁。

也许没人能想到,当时名不见经传的小孩子,会在两年之后,在中国DOTA最为低谷的时候横空出世,力挽狂澜,这些都是后话了。

作为中国新一代三号位的代表人物,faith bian的英雄池极深,不仅能操刀各种团控一锤定音,节奏型的三号位小强军团这样的三号位也可以用的游刃有余,甚至有些时候还能用一下三号位土猫,三号位大熊猫,让人眼前一亮。

NB的三号位偏刷,带节奏能力不强,LGD的三号位进攻性强,但大多都不会选择发育性的核心,每个三号位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只有faith bian 能根据团队的阵容决定自己是输出核心还是节奏点或者团控,是目前中国新生代的三号位中最为全能的选手。

贵阳电竞学校一年学费大概是多少?

贵阳电竞职业技术学校培养专业的电竞选手,向国内一线二线战队输送队员,帮助有梦想的青少年登上职业赛场。 我们拥有深厚的电竞圈资源,联合腾讯、七煌、华奥星空、ACE 联盟、国家体育总局等全国各大电竞行业龙头单位,打造电竞人才直通车。

将延续 NED (全国电竞选秀)赛事的举办及选拔制度,更会在每一期的青训提高班中举办原初青训选拔赛,挑选优秀学员晋升至“七煌原初职业班”,享受原初教育赞助的高额奖学金及免费培训机会,并推荐给职业俱乐部进行试训。学校一年学费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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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负责国内职业电子竞技战队注册、管理、转会、赛事监督等多方面工作,并颁布职业联赛参赛俱乐部管理办法、职业选手个人行为规范等多个条例。

中国电子竞技俱乐部联盟 Association of China E-sports 英文简称:ACE。由国内多家电子竞技职业俱乐部组建而成。